(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积分兑换”“幸运中奖”“网购退款”“机票改签”“账户升级”“医保卡被盗刷”……利用伪基站发送的诈骗短信花样不断翻新。利用伪基站发送真实的广告,其实同样是违法犯罪行为。近日,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涉嫌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案件。
2015年8月底,被告人孙某花1万多元钱从网上购买了一套伪基站设备,后与新开业的某饭店经营者赵某取得联系,双方商定,由孙某发送饭店开业酬宾信息40万条,一条一分钱。2015年9月18日至20日,孙某在未经电信部门授权的情况下,在石家庄某练歌房门口,使用伪基站设备连续两天向周围手机用户发送该饭店开业酬宾信息。在孙某发送信息的过程中,赵某认为孙某所发信息未达如期效果,双方又商定,待40万条信息发完后,酬金按2000元结算。2015年9月20日下午5点,孙某发送完信息等待赵某付款时被石家庄警方抓获,警方同时扣押并查封了孙某所用设备。
被告人孙某在法庭上说,自己买伪基站设备只是想赚点钱,并没有危害社会的意图,因自己法律知识欠缺,不知道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孙某称,通过在看守所的学习,他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一种非法行为,当庭自愿认罪。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在未取得电信设备进网许可和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的情况下,非法使用其购买的电信设备“伪基站”,采用非法占用移动通信网络频率的方式,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向不特定的手机用户强行发送广告信息达40余万人次,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公众移动通信网络信号局部受阻,其行为已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鉴于孙某初始作案,受雇一人,区域固定,时限较短,危害后果相对较小,当庭自愿认罪,依法予以酌情从轻处罚。最终,石家庄市桥西法院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来源:河北新闻网 文/常方圆)